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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1-11-09   来源于:未知   点击:0

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落实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建设,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动能,提振消费信心,全面促进消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壮大市场主体


积极培育优质零售、电商平台、品牌运营企业和邮政快递龙头企业,设立全球总部、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航空快递货运枢纽、大型快件分拨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新增零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产业项目由国家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鼓励各地制定支持措施。


各地要鼓励品牌经营店铺转为企业法人,企业所在市有条件的,可给予一定支持。鼓励公有物业管理单位采取市场评估价等方式对公有物业租金适时调整,减轻市场主体租金压力。


二、鼓励连锁经营


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大型连锁企业拓展社区市场,零售、餐饮连锁企业直营门店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关宣传发布。


三、提升商圈消费


结合当地实际将商业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保障商业配套用地。对涉及民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央大厨房、分拨中心、配送中心、邮政快递以及消费集聚区停车场所、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等商业配套基础设施,各地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各地结合实际打造一批餐饮集聚区、老字号集聚区、夜间消费集聚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消费集聚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优化供给提升质量,活跃特色商业和市场。


四、促进时尚消费


推动老字号品牌“进机场”“进高铁”“进服务区”“进社区”“进免税店”“进展会”,支持老字号企业做精做强,提升老字号品牌影响力。大力发展时尚创意、绿色智能消费,积极推动参展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中博会、消博会、加博会等展会的优质企业、项目、产品在步行街(商圈)展示或落地,多渠道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消费。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品牌企业在珠三角地区开设高端旗舰店、概念店、体验店,增强全球知名消费品牌集聚度。


引领消费新潮流。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有条件的市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加快推动相关市场主体引进首店,推动国际国内品牌举办新品首发、首秀活动,全力打造一批新品集聚地、地标性载体。


推动传统购物中心、百货店、家居市场等向体验、时尚、社交综合场景转型,加快调整业态结构,创新经营机制,拓展车展、家装、旅游等跨行业服务功能,打造商文旅体、吃住行娱跨界融合的消费场景。


五、加强文旅消费


加强文旅平台建设。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粤式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引导各地开展“粤夜粤美”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活动,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延长开放时间,丰富夜间演出市场,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服务,实现强强结合。


加大文旅消费促销。开展“广东人游广东”活动,举办广东文化和旅游消费季,鼓励酒店、民宿、旅行社、景区、文娱企业等开展各种促销活动。


促进商旅文体融合。鼓励旅行社将商圈、商业街纳入旅游线路规划,联合演艺票务与周边商场、酒店产品开展针对性推广营销,联手打造资源共享、更具影响力的“游购广东”主题线路、产品。鼓励各地结合当地资源推出特色鲜明的健身休闲产品和服务,打造“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等系列精品赛事,带动体育企业策划举办活动和赛事,支持各地打造或承办品牌赛事。


六、优化消费环境


鼓励在商圈、商业街举办促销、宣传、推广等活动,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当地公安机关牵头,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快速审批制度,实施主题商贸活动安全许可“一门受理”“一次办理”“一网通办”。


大力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促进消费的奖补政策。对发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品牌经济、首店首发经济、免退税经济及绿色商场创建、商贸流通领军企业培育、步行街(商圈)建设、消费集聚区打造、消费促进活动举办等方面促进消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市,省级财政分级分档给予资金奖励。


全省发放消费券。鼓励商贸、文化、旅游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合作发放消费券,以二维码、小程序、APP、单张等形式汇集消费优惠券、消费促销活动信息,在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窗口宣传派发。绘制多语种电子旅游消费地图,标注零售、餐饮、娱乐、离境退税等各类消费门店、消费地标、消费集聚区、商圈、商业街,在省市各级文旅、商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


上述政策措施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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